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中国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24日对该方案解读时指出,到2025年,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
《方案》要求,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其来源比较广泛,危害比较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针对这些特征,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该负责人表示,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各方在管理、执法、资金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按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将对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开展专项治理。同时,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统筹推动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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