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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恒甫称“北大淫乱”被判道歉 法院要求其致歉七天

时间:2014-08-26 来源:开心两元店 责编:
原标题:邹恒甫称“北大淫乱”被判道歉

  昨日法院一审判决邹恒甫败诉

  ■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在其新浪实名微博上称“北大淫棍太多”引发社会关注。 ■此后,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 ■昨日,海淀法院一审认定邹恒甫构成侵权。

  邹恒甫涉嫌侵权的微博言论

  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起诉原北大教授、经济学家邹恒甫侵害名誉权案昨日宣判。海淀法院一审认定邹恒甫构成侵权,判决其删除相关微博,并于判决生效10日内公开在新浪微博连续7天向北大道歉。北大方面表示回去商议后决定是否上诉,邹恒甫在微博上表示会坚持上诉权利。

  缘起

  发微博称

  “北大淫棍太多”

  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

  昨日上午9点半,邹恒甫并未现身法庭,而是由其代理律师朱征夫代其参加。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北京大学是教育部举办的事业单位法人,被告邹恒甫曾系北京大学教授,新浪微博加V实名认证为“邹恒甫”的微博博主。

  2012年8月21日9时19分,邹恒甫在其新浪实名微博上发布:“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截至2012年8月24日下午,该微博内容己被转发次,评论条。

  2012年8月21日21时22分,邹恒甫又发微博称:“这种院长主任教授通过总在梦桃源直隶大膳鲂吃喝跟漂亮女服务员发展淫荡关系。至于在外面歌厅舞厅娱乐桑拉会所吃喝嫖娼的院长主任教授就更多了。此等事情在中国高校很普遍。国外很多来中国讲课访问的也把饭后去歌厅舞厅娱乐桑拉洗脚按摩当着必需节目。”截至2012年8月24日下午,该微博内容己被转发次,评论4294次。

  2012年8月22日上午,邹恒甫的微博粉丝量为人,但到了2012年8月30日上午,其微博粉丝量暴增至人。

  判决

  被判公开向北大

  赔礼道歉7天

  直到法庭辩论终结时,邹恒甫发表的前述两篇微博仍保留在其个人微博内。

  庭审中,邹恒甫辩称,其所述少数北京大学院长、副院长、教授群体与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的情况并非虚假陈述而有事实依据,并向法院提交了5份证据,但并未针对其述辩称的存在不正当关系一事提交相应证据予以佐证。

  该案其中一个争议焦点是,邹恒甫在其新浪实名微博上的涉诉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教师职业是教书育人的师范职业,社会要求教师不但应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还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品行,故社会对某大学教师群体师德品行的正当评价亦构成该大学良好名誉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名誉利益直接相关。

  法院还认为,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对不当言论造成的侵害积极减损是一个“诚信谨慎之人”对发表微博言论的一般注意义务,邹恒甫未尽这一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并且利用曾经系北京大学教授的身份,使其言论容易产生“内部人爆料”的效应,更加容易误导公众。

  法院认定,邹恒甫涉诉微博言论的所谓“批评监督”所依据的事实陈述并未证真,其行为构成捏造事实,故其发表涉诉微博言论行为不能构成公民行使合法批评监督权利的免责事由。

  邹恒甫未尽到对微博言论负有的注意义务,使公众对北京大学产生一定误解,造成北京大学就此事上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邹恒甫应就此承担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前述两篇涉诉微博内容,在其实名认证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回应

  邹恒甫:

  会坚持上诉权利

  对于另一案件的原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法院查明,自2012年8月21日9时19分起,邹恒甫在其新浪实名微博上发表了14篇涉及梦桃源公司女服务员与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教授有不正当关系行为,梦桃源公司违法开具发票等博文。

  庭审中,邹恒甫未就该案提交任何证据,梦桃源公司分别主张2200元公证费和100元公证书装订费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邹恒甫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故应就此承担停止侵权、删除被认定侵权的10篇涉诉微博,并在其新浪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公证费及公证书装订费共计2300元。

  两案宣判后,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昨日,邹恒甫的律师朱征夫庭审后告诉北青报记者,回去要跟邹恒甫研究一下,上诉的可能性比较大。而此后不久,邹恒甫在其微博上称,会坚持自己的上诉权利。

  北大:

  还了学校一个清白

  本报讯(记者 董鑫)对于海淀法院此次公开审理北大诉邹恒甫损害名誉案,北京大学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此次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还了北大一个清白,同时警示公众,特别是公众人物要遵守起码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对自己的言行负起责任。北京大学希望邹恒甫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对于损害北大名誉的行为进行正式严肃的道歉,并履行判决中涉及的其他相关事项。

  北大校方表示,学校此次法律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澄清真相、辨明是非,消除邹恒甫微博失实言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给公众也给北大师生一个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交代,捍卫北大的百年清誉,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未来,当学校的名誉遭到损害时,北大还会继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形象和声誉。

  北大同时声明,在以后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

  本版文(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孔德婧

  实习记者 王维

  本版供图/CFP 海淀法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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